關于確認國和一號示范工程1、2號機組運行許可證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的函
國核示范電站有限責任公司:
你公司《國核示范關于申請變更國和一號示范工程1、2號機組運行許可證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請示》(國家電投示范發(fā)〔2026〕36號)收悉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》和《核動力廠、研究堆、核燃料循環(huán)設施安全許可程序規(guī)定》的有關要求,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關于國和一號示范工程1、2號機組運行許可證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的申請進行了審查,認為相關信息的變更符合核設施安全許可證變更的程序要求,現(xiàn)予確認。
附件:核設施安全許可證變更信息
國家核安全局
2026年3月12日
(此件社會公開)
抄送: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(jiān)督站。